close

  一則題為《C縣故事:房地產先行的城鎮化“病人”》的報道,講述了有關“山東某縣城新房過剩,公務員被攤派賣房”的故事。“C縣故事”一齣,立刻引來廣泛關註。在媒體的廣為轉載或評論中,不少網友認為文中提到的C縣即山東省曹縣。對此,曹縣人民政府新聞辦進行了回應:未發現政府部門或鄉鎮府攤派公務員賣房的情況。(2月8日大眾網)
  “C縣故事”,無疑是一個好故事,好就好在它警示我們:以房地產先行的方式搞城鎮化,看起來最簡單,但實際上是靠不住的。不過,好故事沒有講好,講得蹩腳,因為故事的“主角”是C縣,C縣到底是哪個縣?這不能不讓人感到難以理解。眾所周知,新聞報道可以講故事,但是這個故事必須是真實的,這是新聞的基本要素決定的。讀“C縣故事”,讓人不免有讀雜文的感覺,有讀小說的感覺,因為只有雜文、小說等文藝作品才喜歡使用英文字母替代人名地名。
  從“C縣故事”中,可以得出一個結論:輿論監督應拒絕“C縣”。媒體在進行輿論監督的時候,應該遵照新聞規律辦事,完全可以實事求是地指名道姓。這篇原發於《中國證券報》的報道,署名為“本報記者聯合報道”,報道對交城、宿州都明確點出了名字,但在提到“山東C縣”時,卻隱去了真實的地名,這種小說筆法的新聞報道是不可取的。為便於評論,更有利於監督,報道應該點出具體的縣,避免讀者猜謎。
  正如有的評論所說,這樣的“C縣故事”,的確值得所有官員都讀一讀,從中汲取教訓。但我以為更值得輿論監督者認真讀一讀,從中汲取教訓,講好“C縣故事”,切實明白一個道理:輿論監督讓“C縣”走開!
  文/孫建清  (原標題:輿論監督應拒絕“C縣”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xj93xjbyvl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